冯某早年与朋友一起外出做工程,在此期间朋友请求他作为担保人借债,前后共计400余万元。然而朋友只偿还了一半债务就逃跑,自此杳无音讯,还剩下280万债务。
作为担保人,冯某虽欲哭无泪,但是还是默默承担了所有的责任,自己种柑橘还债。目前已还完200万元债务,他希望有生之年能偿还完全部的债务。
网友纷纷为冯某的诚实守信点赞,直言如今像这样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那么平常在借贷中充当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除了承担还款责任外,担保人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一、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担保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另一种是一般责任保证。不同性质的保证人所要承担的保证责任与保证期限都有所不同。
(一)连带责任保证指的是保证人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进行还款;
(二)一般责任保证指的是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到期还款时,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只有在债务人明确表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经审判或者仲裁后,债权人才能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二、要成为担保人应当注意那些方面?
(一)担保人要具备为债务人清偿欠款的还款能力;
(二)担保人不一定是个人,企业、商户等也可以成为担保人;
(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能成为担保人,如果有则合同无效;
(四)没有经过法人授权的企业成为担保人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虽然一般责任保证比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要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进行担保时并未明确说明,因此往往会被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所以,在签署保证书或者欠条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对保证人的性质有明确说明,以免增加自身风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