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为准,不以办理酒席或者同居时间开始作为婚前财产划分的时间节点。并且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然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的归属也是需要根据给付时间来确定的,如果是在婚前给付的,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在婚后才收到的,且未对彩礼归属作出明确规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了三种彩礼返还的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3)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内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的话,那么该增值部分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该如何判断是否属于自然增值呢?那就看在婚后,另一方对房产的增值有没有付出脑力或者体力上劳动。
一般而言,若夫妻双方没有对婚内财产作出特别约定,只要没离婚,原则上在分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严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会对另一方造成不公,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对分居时间长短、财产管理情况、生活消费支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是否需要对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五、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另一方都可以提出在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