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的女生在结婚前都会要求男方买房,而有部分男方无法全款购买,需要父母的出资。此时,如果男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与父母共有的房产,女方能否要求分割?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院关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定,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配偶一方可以获得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即便房产登记为与他人共同共有,也不能排除婚后还贷部分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因此,购房方的配偶,仍然可以获得其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但是,也不能忽视实践中可能会出现的另一种情况:即父母没有出资,但是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那么在此情况下,房产如何分割?
对于此情况,首先应当考虑出资问题,如果完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为了表示孝心而将父母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此时应当审查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确认时赠与还是代持,最终确认所有权。
与之相类似的情形还有购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会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不意味着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就为该未成年子女,也应该审查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确认是代持还是赠与,最终确认所有权归属。
并且,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涉及到第三人,一般离婚诉讼先行。也就是说,在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的房产,可以被认为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并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因此,在有父母名字的夫妻共同房产分割的问题上,离婚诉讼先行,且在诉讼中法院不会受理分割该房产的要求,应该另行起诉。
综上,婚前贷款购买,与父母共有的房产需要根据情况的不同来确认房产的所有权,再进行分割。在实践中,这一类的房产分割问题都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