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给大家说说,离婚时,宅基地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怎么分?
一、什么是宅基地?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是指农户或者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离婚时能否分割宅基地?
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对集体分配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因此宅地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虽然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而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建造房屋的,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三、一方婚前取得的宅基地,离婚时能不能对宅基地主张使用权?
一般来讲,若是一方在婚前取得了宅基地,这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离婚时能不能主张权利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在不涉及拆迁的情况下,若婚后另一方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建造没有贡献,那么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以及宅基地使用权;反之,婚后在宅基地上翻建、新建房屋,另一方则成为了房屋的共有权人,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另一方亦享有房屋所有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2)在涉及拆迁的情况下,拆迁利益作为被拆迁房屋利益的转化,根据另一方是否对房屋有具体贡献,来确定另一方是否可以主张拆迁利益。即便是没有任何贡献,法院考虑另一方的居住情况,可能会判决另一方享有居住权。
当然,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实践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大家在遇见此类情况时,最好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