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的婚姻好像变得越来越利益化,彩礼、车、房缺一不可,纯粹的爱情好像越来越少。也正是在“结婚利益”的驱使下,结婚率逐年下降,结婚年龄逐年推迟,离婚率也一直居高不下。
而婚前协议则是很多人结婚前的保障。
在办理了这么多起婚姻家事案件后总结出来,一般签署婚前协议的人大致分为两种:再婚或者双方收入悬殊过大。
可能有人会说,这不就是因为对婚姻的不自信吗?再婚家庭担心二婚配偶惦记自己的财产,收入多的担心收入少的多分自己的财产。但其实我更认为,有了保障才会有自信。适时的婚前协议,会让夫妻更加信任,更加踏实。
我们现在为什么看不到纯粹的爱情?就是因为纯粹的爱情没有保障,持续不了多久就会被现实打败,古往今来又有多少纯粹的爱情能一直坚持下去呢?
婚前协议的签订,不仅仅是对自己利益的保护,也是对配偶利益的保护。在婚前协议中需要兼顾配偶利益,包括如果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如何划定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保障的部分;又如女方经常负担起更多照顾子女和家庭的责任,对家庭的操劳和付出,会减少其自身能力的提高,这也需要另一方面的补偿,也就是平常所说分家务劳动补偿。
这就不得不让人想起前段时间“唐山婚前协议”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过分的注重财产保护,而忽略配偶的利益,裂隙是必然会出现的。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前协议在某一程度上强化了感情对婚姻的巩固。在如今,离婚案件中最大的争议之一就是财产问题,很多夫妻就因为财产利益而闹得不可开交,不顾往日情分。那么,为什么不提前规划好?
你认为签署婚前协议是对婚姻的不自信还是对婚姻的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