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在婚姻登记前就已经取得的房屋、股权、财产等,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2、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赠与一人的财产;
4、军人的伤亡保险金、抚恤金、补助金等;
5、只属于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6、夫妻以协议形式约定归于个人的财产。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上述所说的以外,只要双方没有财产约定,那么法律会自动认定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一方的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受赠时并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一人的财产;
5、一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等;
6、一方实际取得的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款等;
三、其他财产归属认定
1、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的,婚内增值部分如果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会认定为个人财产;
2、分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需要根据分居时间的长短、另一方对财产的获得有没有贡献等方面综合考虑;
3、婚前房屋婚内被征收的,如果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房屋补偿款是基于原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的,一般会认定为个人财产;
4、以夫妻共同财产所投的商业保险,若离婚时还处于保险期内,而投保人不愿再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千万不要再相信夫妻只要结婚了,所有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这种话了,如果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最好是拟一份夫妻财产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婚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