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女士因与丈夫聚少离多,见面也时常发生争吵,2021年,苗女士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与丈夫宋先生离婚。
法院按照流程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宋某住所,但第一次并未送达成功。在与苗女士核实后,法院重新向苗女士所提供的一个住址送达文书,这次显示文书送达成功,已被‘宋先生’签收。
然而在开庭的时候,现场却突然来了一个自称是“宋先生”的男子,表示自己从邻居处得知自己今天需要参加一个离婚的审理,但实际上自己并未签收什么开庭通知,怎么就能直接开庭呢?
原来,苗女士为了能够早日和丈夫离婚,代替丈夫在回执单上签了字。最终,法院以妨碍诉讼的名义对苗女士作出了3000元的罚款,并重新开庭审理离婚案件,调解离婚。
其实若想要快速离婚,不必想什么“歪招”,老老实实按照流程走,比动歪心思快多了。
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法: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若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时,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若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30天期满后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放弃离婚,需要重新再申请。
若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则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若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离婚其实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你只要知道如何去取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离婚就会变得非常简单。如果你正打算离婚,想找律师咨询离婚协议、抚养权、抚养费 、财产分割的问题,欢迎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