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两集的一个案例引起了小问的兴趣,潘岩和美艳刚刚解决影楼婚纱照的事情,在走出法院大楼的时候碰上了高先生和高老太太,美艳出于好心,让潘岩帮助老两口解决困难。
高先生和高老太太拿出半辈子的积蓄买了一套房,想着反正是给儿子买的,于是就直接在房产证上写上了儿子的名字。没想到,高文达突发疾病不幸去世,更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在临终前留了一份遗嘱,将名下的那套房子赠予认识不到一年的女友钱红。这一举措让老两口心里十分憋屈,想找钱红要回房子。但是钱红不肯松手,并剪辑出自己与高文达在那套房子里相亲相爱的场景,表示要定这套房子。潘岩无可奈何,只能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劝说钱红把房子留给高先生两口子,而其他的财产则是留给钱红。
最终,双方也是同意了这套方案,达成和解。
看完这个案件,是否会有人疑惑:为什么高文达会把所有的财产,包括父母给他买的房子赠予钱红呢?而这样的遗嘱又是否有效呢?
其实从法律上面来讲,高文达这一份遗嘱严格来讲叫遗赠,与遗嘱不同,是立遗嘱人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行为属于单方面法律行为,仅凭遗赠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于遗赠人死亡时发生的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受遗赠人有接受的权利或者放弃的权利,并且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并且从法律效力上来说,遗赠大于遗嘱继承大于法定继承,只要认定遗赠有效,则优先按照遗赠执行。
因此,高文达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作为子女,没想着留财产给生养的父母,而是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认识不到一年的女友,是因为与父母的关系不好还是一时鬼迷心窍无法得出结论。但是作为父母在资助子女买房这件事上,防止子女将房子赠予他人,本身就是应该防范的风险之一。为了避免出现向剧情中的纠纷,律师建议父母在给子女买房的时候,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并在该房上设立抵押权,这样就不怕子女将房子轻易的送给别人了。